111年度合作社及實務人員成績考核案 瀏覽人數: 126人 111年度合作社及實務人員成績考核案注意事項及相關考核資料附件請參考內政部網址https://coop.moi.gov.tw/cphp/tutorView/list6一.辦理考核之合作社,依合作社稽查考核及獎勵辦法第8條規定,以依法報請彰化縣政府核准成立登記之日起滿1年者為限(於110年12月31日前成立);其考核資料期間以111年度為準,並請依內政部訂定之「合作社考核評定表」所列考核項目及參考評分說明辦理。二.內政部「111年度合作社及實務人員成績考核案」,請依合作社法第36條規定製作業務報告書等詳細資料於112年3月31日前召開社(場)員大會並函送相關書面資料憑辦 三考核項目:含社(場)務、業務、財務、綜合考評等項目,請參酌「合作社考核評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