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彰化縣警察局查獲違反商標法案新聞稿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03/03/07~2003/03/31 | 發佈單位: 彰化縣政府 | 發佈日期: 蔡鍚銘 7619773 | 更新日期 | 瀏覽人數: 2人 發稿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刑警隊三組 發稿時間:九十二年三月七日 連絡人員:組長 蔡錫銘 聯絡電話:7619773 彰化縣警察局經長時間之佈線清查得知,嫌疑人林文志平時以低價販售仿冒名牌皮件圖利,所販售之仿冒皮件係由中國大陸輸入,再藏放於本轄大村鄉美港村中山路一段一巷二十二之一號住宅內,嗣後陸續轉售予夜市攤販零售商圖利。案經本隊三組員警於今九十二年三月六日持向台灣彰化地方法院聲請核發之搜索票前往搜索,當場查獲涉嫌販售仿冒名牌皮件之嫌疑人林文志、劉黃銘卿、廖國良等三人,起獲仿冒LV、CHANEL、FENDI等名牌皮件乙批(計約一千件),市價約新台幣壹仟貳佰萬元,全案經偵訊後移送台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警察局長林國棟對於取締違反智慧財產權案件相當重視,於此次雷霆十號專案期間,為杜絕仿冒歪風,特別指示本局刑警隊隊長林宏儒全力查緝仿冒商品,本隊立即動員所有人員清查轄內可疑場所,抑制仿冒商品繼續流通。 國外媒體雜誌評論台灣為仿冒王國,各種名牌皮件、手錶、服飾等仿冒品充斥,影響我國際形象甚鉅,政府對於取締仿冒品一向不遺餘力,平時即大力宣導及要求相關單位取締仿冒品,期能提昇我國際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