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身心障礙者申請輔具費用補助,放寬補助項目第151~154項及第157~159項公告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9/08/05~2019/09/05 | 發佈單位: 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 | 更新日期 2020/02/27 | 瀏覽人數: 10人 《置頂》 為便利經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之復健科、骨科或神經科之專科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及相關專業治療師出具輔具評估報告書,並於診斷證明書或輔具評估報告書清楚載明必要更換原因以致確有更換需求者,每年得申請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