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協助高雄市楠梓區公所公示送達,應送達人王O薰君 發布日期 2026/01/30~2026/02/28 | 發佈單位: 社會處婦女及新住民福利科 | 發佈日期: 吳政育 7532295分機2295 | 更新日期 2026/01/30 | 瀏覽人數: 25人 公告事項: 一、應送達人王O薰君,因送達處所不明,導致文書(115年1月19日高市楠區社字第11530110000號函)無法送達,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函文存放於高雄市楠梓區公所(高雄市楠梓區楠梓新路264號1樓),請應受送達人於公告次日起20日內攜帶身分證及印章於上班時間至公所領取,逾期視同送達。 三、檢附高雄市楠梓區公所公告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