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彰化縣住戶淹水補助 發布日期 2025/07/09~2025/08/09 | 發佈單位: 社會處社會工作及救助科 | 發佈日期: 林科員 分機2222 | 更新日期 2025/07/09 | 瀏覽人數: 623人 《置頂》 一、民眾實居處所淹水,依彰化縣災害救助金核發標準如下: (一)淹水達五十至一百公分,每戶發給新臺幣五千元。 (二)淹水達一百公分以上:每戶發給新臺幣一萬元。 二、申請應備文件: 1.災害救助勘查表及照片(門牌和淹水照) 2.戶籍謄本(影本) 3.房屋合法建物證明(房屋建物謄本影本或水電瓦斯繳費單據影本) 4.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5.身分證影本 6.其他佐證資料 三、申請方式:向災害發生地之鄉鎮市公所申請。 四、洽詢電話:彰化縣政府社會處 04-7532388及047532235 申請表下載: https://social.chcg.gov.tw/07other/other01_con.aspx?topsn=714&cate_id=2748&data_id=12820